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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天籁教育 时间:2021-12-30 作者:艺考培训
喜报

大连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

我校艺术类招生专业为: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雕塑】,其中环境设计专业获批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视觉传达设计和雕塑专业获批为辽宁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均隶属于大连校区建筑与艺术学院。

学院下设建筑系、艺术系、城乡规划系、工业设计系,拥有建筑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筑学和城乡规划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建筑学、城乡规划学、设计学、美术学四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艺术专业硕士(MFA)学位授予权。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为准,河北考生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山东考生选考科目不限。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具有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资格的艺术类考生。

2、报考条件:具有良好的美术基础和美术修养,符合专业体检要求。

三、专业考试

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我校不单独组织校考。

四、录取原则

1、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2、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外语单科成绩合格(原则上为70分)的情况下,艺术类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类批次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内蒙古),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

3、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者;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相同者,依次优先录取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者。

4、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五、领导机构、监督及复查机制

1、大连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纪委机关对艺术类招生工作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接受社会或考生对招生工作人员涉嫌违规违纪或失职失责等问题的举报并进行查处。

3、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艺术类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如有其他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邮政编码:116024

咨询电话:0411-84708375

传 真:0411-84707507

监督电话:0411-84708306

网 址:https://zs.dlut.edu.cn

七、其他

1、本简章如与教育部2022年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本简章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2021年录取分数线

备注: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雕塑。

外语要求:外语单科成绩合格(原则上为70分)。

内蒙古实行非平行志愿,按照我校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美术统考成绩×60%+文化成绩×40%。

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等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各省投档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河北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含加分)×0.3+(专业成绩÷300)×750×0.7

辽宁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含高考加分)÷2+统考专业成绩

吉林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含照顾分)×0.6+美术统考总分

黑龙江平行志愿投档分=专业成绩÷300×750×60%+文化成绩×40%

山东平行志愿投档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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