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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来源:天籁教育 时间:2015-12-26 作者:艺考培训
喜报

南京艺术学院是江苏省唯一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是全国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也是我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并延续至今的高等艺术学府。其前身是1912年中国美术教育的奠基人刘海粟先生约同画友创办的上海图画美术院,1930年更名为上海美术专科学校,蔡元培先生任董事局主席,并亲自为校歌作词,题写校训、学训。1922年,颜文樑先生在苏州创办了苏州美术专科学校。这两所中国最早的美术学校于1952年与山东大学艺术系美术、音乐两科合并成立华东艺术专科学校,址于江苏无锡社桥。1958年华东艺专迁校南京。1959年定名南京艺术学院。

学校座落于历史与现代交相辉映的南京主城区内,置身在传统与时尚交融的都市文化圈中。南依充满传说的石头城,北接风光秀丽的古林公园,东靠快速便捷的虎踞大道,西邻桨声灯影的秦淮河风光带。校园环境优雅,景色秀丽,古老建筑飞檐翘角,现代建筑错落有致。一年四季花香草绿,如诗如画。学校占地700余亩,校舍面积30万平方米。教学支撑体系完备,各项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建有设施先进的图书馆、美术馆、音乐厅、实验剧场、实验教学中心等各类供学生艺术实践场馆。

学校艺术学科齐全、结构合理,师资力量雄厚,正朝着构建综合性艺术大学的学科体系和教学体系迈进。设有美术学、绘画、雕塑、书法学、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公共艺术、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戏剧影视文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摄影、艺术教育、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公共事业管理、戏剧影视导演、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艺术与科技、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史论等37个本科专业,49个专业方向,涉及多个学科门类。拥有艺术学学科门类下的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和设计学全部五个一级学科的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艺术学学科门类下的全部五个一级学科均为江苏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省高校优势学科。还设有艺术研究院及其下的14个研究所,以及实验乐团、青年舞蹈团等演出机构。《美术与设计》、《音乐与表演》为全国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学校下设美术学院、音乐学院、设计学院、影视学院、舞蹈学院、传媒学院、流行音乐学院、工业设计学院、人文学院、文化产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13个二级学院。现有专兼任教师近1000人,副高以上职称300余人,博士生导师50余人,硕士生导师140余人。在校生10000余人,本科生近9000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000余人,留学生120人。

在一个世纪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秉承了蔡元培先生确立的“闳约深美”办学理念,坚持了刘海粟先生提出的“不息的变动、不息的改造”办学精神,优秀的文化传统,深厚的文化底蕴,陶甄了一代代优秀的艺术人才,曾经涌现过一大批现代史上的文化名人和著名的艺术家、教育家。近年来,学校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以科研和创作展演为抓手,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的原则,注重营造浓郁的学术氛围,强调学生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构建充满活力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适应社会需求的德艺兼备的艺术人才,其中不少毕业生已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中坚和艺术界的著名人物。

学校顺应教育国际化发展趋势,确立对外开放式办学理念,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意大利、韩国等高校建立了良好的校际交流关系,开展了各种层次与形式的合作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

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建有“南京艺术学院教务服务中心”、“南京艺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大学生校园创业园”,为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学校还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刘海粟奖学金、陈之佛奖学金、谢海燕奖学金、亚明奖学金、冯健亲优秀学位论文奖学金、黄友葵奖学金、孙瑜奖学金、瑞华文化产业奖学金、甲古文创意奖学金、同曦奖学金、小银星奖学金、力联奖学金、方祖岐慈善助学金、江苏福彩爱心助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建立健全了学生学习、生活“绿色通道”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凭借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艺术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定期举办各种不同规模和类别的毕业生供需洽谈会、招聘会,积极为学生就业搭建平台,给学生提供择业机会,每年都会吸引大批知名企事业单位前来招聘毕业生,本科生毕业生就业率达97%以上。

南京艺术学院将继续秉承“闳约深美”的校训,弘扬“不息变动”的创新精神,着力培养“德艺兼备”的艺术人才,坚定不移地朝着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综合性艺术大学的奋斗目标阔步前进!

我们谨向全国各地的考生们发出诚挚的邀请——欢迎报考南京艺术学院!祝愿你们考出优异成绩,殷切期待着你们加入南京艺术学院这个充满艺术创新活力的集体,与我们共同书写南京艺术学院新的历史篇章!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当年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者;因触犯刑法而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者或正在服刑者;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3、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①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唱、音乐剧)专业:发声器官无疾病,听觉器官无疾病,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②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奏)专业:听觉器官无疾病;

③表演、播音主持艺术专业: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男身高1.73米以上、女身高1.63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④舞蹈表演专业:男身高1.75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⑤录音艺术专业:听觉器官无疾病。

二、报考规定

1、江苏省考生

①报考音乐学(师范)、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只需参加江苏省音乐或美术专业统考。

广告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只招收普通类(非艺术类)或艺兼文、艺兼理考生,考生直接参加江苏省文化高考,专业免试,依据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分数线,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通过。

②报考除以上专业外其它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必须参加南京艺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即:校考)。参加校考的考生需于2015年12月15日—31日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nua.edu.cn/),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缴费前请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报考理论类、雕塑、书法学、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直接打印报名缴费信息确认表,于2016年1月19日开始至考生选报专业考试开考前一天,前往南京艺术学院46号楼北侧大厅现场打印准考证。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还需于2016年1月8日—15日网上预约面试时间,预约成功后,打印报名缴费信息确认表,1月19日开始至考生选报专业预约考试开考前一天,前往南京艺术学院46号楼北侧大厅现场打印准考证。

现场打印准考证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考生报名缴费信息确认表、省考试院发给的《2016年江苏省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原件。参加校考的江苏省考生只能在校内考点考试,在校外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网上报名、选报专业及网上缴费时间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18:00,逾期不予补报(现场不接受报名及现金缴费)。考生网上确认缴费后不予退费。预约面试时间截止至2016年1月15日18:00,报考需要预约面试考试时间专业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约考试时间,对考生参加考试造成影响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③报考雕塑、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专业的江苏省考生,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江苏省公办艺术本科(美术统考)省控线,否则,上述专业校考成绩无效。

2、外省考生

①我校在省内外均设有专业报考点,各考点进行考试的专业不同,外省考生请根据拟报考的专业选择相应考点参加考试。

②报考南京艺术学院的外省考生,如选择在南艺校内考点参加考试的,必须远程网上报名,请考生于2015年12月15日—31日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nua.edu.cn/),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缴费前请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报考美术设计类、理论类、雕塑、书法学、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直接打印报名缴费信息确认表,于2016年1月19日开始至考生选报专业考试开考前一天,前往南京艺术学院46号楼北侧大厅现场打印准考证。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还需于2016年1月8日—15日网上预约面试时间,预约成功后,打印报名缴费信息确认表,1月19日开始至考生选报专业预约考试开考前一天,前往南京艺术学院46号楼北侧大厅现场打印准考证。

现场打印准考证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考生报名缴费信息确认表、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如选择校外考点参加考试的外省考生,必须按所选择考点规定的时间、报名方式等要求进行报名、考试。

网上报名、选报专业及网上缴费时间截止至12月31日18:00,逾期不予补报(现场不接受报名及现金缴费)。考生网上确认缴费后不予退费。预约面试时间截止至1月15日18:00,报考需要预约面试考试时间专业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约考试时间,对考生参加考试造成影响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③根据河北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河北考生凡报考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艺术史论、书法学专业的,只能选择我校在石家庄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我校设在石家庄的考点,只允许河北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④根据湖南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湖南考生凡报考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艺术史论、书法学专业的,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长沙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需登陆“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网址:http://www.hneao.cn/ks]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确认,考生网上确认缴费后不予退费。考试地点待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湖南省考试院统一安排;报考上述专业的外省考生,需前往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现场报名。

湖南考生凡报考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专业的,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长沙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需登陆“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网址:http://www.hneao.cn/ks]进行网上报名,缴费确认时间(地点)详见“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上公布的“省外高校来湘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考点及考试时间安排表”;报考上述专业的外省考生,需前往湖南师范大学(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新闻与传播学院现场报名。

⑤根据甘肃省考试院有关规定,甘肃考生凡报考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专业的,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兰州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

⑥根据福建省考试院有关规定,福建考生凡报考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艺术史论、书法学专业的,只能选择我校在福建师范大学设立的考点参加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⑦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山西省考生凡报考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专业的,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南京艺术学院考点或山西太原师范学院(晋中市榆次区山西高校新校区大学街319号)设立的考点进行考试。

山西省考生凡报考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专业的,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南京艺术学院考点或山西艺术职业学院设立的考点进行考试。

山西省考生凡报考我校上述专业之外的专业,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南京艺术学院考点进行考试。

我校设在山西的考点,原则上不接受山西省以外考生报考。

⑧根据广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报考我校在广东省设立的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艺术史论、书法学专业考点的广东省考生,需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nua.edu.cn/),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缴费前请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直接打印报名缴费信息确认表,在指定时间内前往华南师范大学考点现场领取准考证。现场确认需出示身份证原件、考生报名缴费信息确认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考生网上确认缴费后不予退费。

我校设在广东的考点,只允许广东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⑨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山东省考生凡报考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艺术史论、书法学专业的,需登录山东省招考院网站(网址:http://wsbm.sdzk.cn/art)进行报名、缴费。考生网上确认缴费后不予退费。

我校设在青岛的考点,只允许山东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⑩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湖北省考生凡报考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艺术史论、书法学专业的,需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hbea.edu.cn/)进行报名、缴费。考生网上确认缴费后不予退费。

我校设在武汉的考点,只允许湖北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⑾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或联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招生部门在通过时不予投档,即参加本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

⑿在外省招生的所有艺术类专业,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3、报名交验的材料

①在南艺校内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需交验身份证原件、网上打印的考生报名缴费信息确认表、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

②在外省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需交验身份原件及其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本人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

③所有考生,均需验证无误后方可报名。身份证原件如丢失或未办理需提供临时身份证或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需贴有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

4、考试纪律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我校将其作弊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三、招生名额及通过办法(摘要)



※注:

1、以上各专业具体通过办法以5月份在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站上(http://zhaosheng.nua.edu.cn/)公布的为准;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江苏省考生,文化分是指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

3、“外省考生按文化分择优通过”,即按文化分比值由高到低排序,

文化分比值=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外省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择优通过”,即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

综合分=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专业满分值+专业分

4、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各专业只面向江苏招收对口单招考生,其他艺术类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

5、我校2016年乐器演奏类专业只招收各专业所列乐器种类,凡未列出的乐器种类该年不接受报考,具体如下: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竹笛、唢呐;

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小号、大号、圆号、长号、中音号、大管、萨克斯、打击乐;

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钢琴、手风琴;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电吉他、电贝司、爵士鼓、吉他、管乐器(萨克斯、小号、长号)、流行键盘(合成器、爵士钢琴、双排键)。

6、广告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只招收普通类(非艺术类)或艺兼文、艺兼理考生,考生直接参加所属省文化高考,专业免试,依据各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分数线,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通过;

7、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统称为美术设计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艺术史论专业,统称为理论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

8、艺术类专业在外省不编制分省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详见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计划专刊。

9、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文件要求,如我校划定的专业文化分要求低于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关专业最低通过控制分数线,我校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最低通过控制分数线为准。


四、考试科目及内容




注:1、凡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附中应届毕业生,报考对应主修专业,可免专业考试初试(初试成绩计入总分的专业必须参加初试)。但仍需办理报名手续以及初试结束后的复试手续,并出示所在附中注明主修专业的证明。

2、凡参加南京艺术学院社会水平考级(音乐类)获8级以上优秀证书(少儿声乐除外)的考生,报考对应主修专业,可免专业考试初试(初试成绩计入总分的专业必须参加初试)。但仍需办理报名手续及初试结束后的复试手续,并于确认时出示相应考级证书。



五、报考地点及时间



六、优录政策

1、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通过的专业,对于外省考试院(或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达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普通类第二批次本科通过控制分数线,且前列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通过;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通过的专业,对于江苏省考试院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且前列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通过。

2、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音乐剧)、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前三名考生,前列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分别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前列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

3、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为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专业“特优”考生,前列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20%。具体报考和选拔及奖励办法见《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优秀新生选拔办法》。

七、有关说明

1、考生于2016年4月中旬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nua.edu.cn/)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是否合格,并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有关操作;

2、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在高考所在地报名,按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

3、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按时填报高考志愿;

4、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日语教学;

5、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6、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虚假信息、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7、学校设置多项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特困学生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上各项具体规定可登陆我院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网址:http://xgc.nua.edu.cn/;

8、本校招生信息暂以本简章和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如遇有国家政策调整及其他变化,以本校于2016年5月发布的招生章程为准。对非本校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南京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八、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人士报考要求

华侨及港、澳、台人士报考我院必须参加我院专业考试(只可以选择选择南京艺术学院校本部考点),专业报名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专业考试合格者,凭我院《专业合格证》(网上自行下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港、澳、台、华侨文化课联合考试。

考生文化课考试可到以下地点报名:

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志新桥志新东路,邮编:100083,电话:010-82837212)

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邮编:200235,电话:021-64946010、64511200)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地址: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6215678)

厦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地址:厦门市火炬二路269号,邮编:361006,电话:0592-5703107)

广州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园东瘦狗岭路377号,邮编:510610,电话:020-87205925)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地址:澳门荷兰园大马路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座,电话:00853-28563033)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新蒲岗办事处(地址: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电话:00852-36288787、36288711)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函〔2011〕18号)要求,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请直接咨询我校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电话:025—83498038。

九、外籍人士报考要求

外籍人士报考我院,请与我院留学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5——83498266。

十、学校地址、邮编、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院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学校网址:http://www.nua.edu.cn/

邮政编码:210013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nua.edu.cn/

学校招办:025—83498055、83498382咨询联系人:宋老师、徐老师

美术学院:025—83498126咨询联系人:尹老师

设计学院:025—83498424咨询联系人:顾老师

工业设计学院:025—83498620咨询联系人:魏老师

音乐学院:025—83498280咨询联系人:林老师

流行音乐学院:025—83498311咨询联系人:赵老师

影视学院:025—83498703咨询联系人:杨老师

舞蹈学院:025—83498273咨询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余老师

传媒学院:025—83498169咨询联系人:陶老师、马老师

人文学院:025—83498354咨询联系人:彭老师

文化产业学院:025—83498682咨询联系人:卢老师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025—83498186咨询联系人:陈老师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025—83498038、83498024

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025—83498266

声明

我校从未委托校外机构及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对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或进行招生通过工作的中介公司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提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举报电话:025-83498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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