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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来源:天籁教育 时间:2016-01-05 作者:艺考培训
喜报

★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高校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教育部农业部首批农科教合作人才培育基地高校

★教育部首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高校

★教育部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中方高校

★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高校

★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具有博士、硕士、本科生招生资格和博士后流动站的高校

★具有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高校

★具有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海南省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资格高校

★具有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资格高校

★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全国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全国首批22家华文教育基地之一、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

★全国46家大学生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之一

★台湾地区教育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111所大陆高校之一

海南大学2016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国标代码为10589)

办学地址:主校区(海甸校区),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学历教育

特殊类型招生: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员(篮球、排球、田径和男子足球)

办学特点:

海南大学是由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创建于1958年)与原海南大学(创建于1983年)于2007年8月合并组建而成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海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财政部共建高校。2008年12月,经国家批准成为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面向全国(港澳台除外) 31 个省(市、区)招生,属国家本科前列批通过院校。 2016 年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 12 个省招生。

学校现有海甸、城西和儋州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 5200 多亩。海甸主校区滨海抱湖,海水入湖,湖海交融,椰风海韵,是治学求知的理想之地。学校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 9 大门类。现有四大学部、 21 个学院 ( 部 ) , 2 个国家级重点学科, 1 个国家级重点 ( 培育 ) 学科, 12 个省部级重点学科,4 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拥有 1 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 培育基地 ) , 1 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4 个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 2 个海南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2 个,一级学科博士点 5 个,二级学科博士点 35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 21 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20个;专业学位类别11个;本科招生专业 78 个;国家级教学团队 2 个,国家级特色专业 8 个,国家级精品课程 2 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1 门,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 2 个。

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工2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 1800 余人,高级职称人员 1000 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 500 余人。双聘院士 3 人,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1 人,国家教学名师 1 人,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1 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1 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9 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4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 7 人,海南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4 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 37000 余人,其中普通本科生 34000 余人,硕士博士研究生 3500 余人,留学生330人。

学校与境外 26 个国家和地区的 107所知名高校建立了校际关系,每年选派一批优秀本科生、研究生前往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新加坡、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高校交流学习。学校大力实施教学质量工程,注重为优秀学生脱颖而出创造条件,采取开设文理科实验班、冬季小学期、与天津大学联合办学、与境外高校开展交换生项目、中外人才培养合作项目(含1+2+1、2+2、2+1+1等)、出国带薪专业实习和非专业实习项目等多种办学举措,专门建立大学生创新院,为学生自主创新活动提供广阔的平台,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一、学院介绍

1、艺术学院

学院成立于1985年,现在设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含服装表演)、绘画、雕塑、动画、声乐、器乐、钢琴、舞蹈、艺术理论11个系和艺术实践部,目前有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表演、舞蹈编导6个本科专业,建有绘画、雕塑、动画、设计、音乐表演、舞蹈等多个艺术实践工作室和工艺实验场地。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90余人,其中本科生1200余人,硕士研究生56人。学院现有专任教师86名,其中教授16名,副教授35名,硕士生导师17 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7名,硕士学位教师40余名。2010年被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评为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2014年获得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予点,也是目前海南省内唯一的艺术专硕点。学院未来发展主要方向:一是坚守学院派艺术的教育模式,即把国内外艺术教育最前沿的内容、理念、模式引入到自己的办学之中。二是突出本土艺术的办学特色,即把海南省本土艺术逐步纳入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之中。三是拓展旅游艺术专业方向,使培养的人才能直接为海南国际旅游岛乃至全国的旅游艺术行业服务。

随着学校211工程大学建设、中西部基础能力建设和中西部综合实力提升项目的深入推进,艺术教育的科研水平迅速提高。近五年,获得各类科研项目48项,其中国家级项目4项、省部级项目17项。与此同时,学院强化师生艺术实践教学活动,先后建立了40多家教学实习实践基地。

学院一直鼓励师生积极参加各类专业比赛,屡获佳绩。近年来,张继光教授创作的油画作品《鱼汛》入选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张黎教授荣获2015年度海南最美教师称号;2011级音乐表演班王瑚获得第三届全国高等艺术院校声乐大赛民族唱法优秀演唱奖;2011级动画班创新创业团队获得海南大学互联网+创业比赛一等奖;2012级服装表演班孙雯聪获得2014年世界旅游小姐中国总决赛冠军,代表中国参加世界旅游小姐总决赛荣获前五强;2011级服装表演班赵明月代表海南参加2013亚洲国际超级模特大赛荣获十佳超模称号;2013年舞蹈作品《花帽子》荣获第九届中国舞蹈荷花奖编导铜奖;2014年学院有6个节目参加海南省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4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2015年,学院编排的琼古遗韵歌舞剧目在海南省第二届文华奖比赛中获得1个演出奖、3个新人奖,该剧目还应邀在海南省各市县巡回演出等等。

2、人文传播学院

学院成立于1988年,现有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广告学、传播学5个本科专业,拥有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中国语言文学),二级学科硕士点4个(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学位硕士点2个(新闻与传播、艺术硕士(戏剧电影电视方向)),一级学科省重点学科1个(中国语言文学);在校学生1400余人,其中本科生近1400人,硕士生70余人。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7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23人,讲师22人;硕士生导师19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0人。国家政府特贴专家1人,省特贴专家与省优专家3人,海南省515人才前列层次人选1人,海南省515人才第二层次人选2人、第三层次人选5人;近年来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3项、文化部、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5项、海南省社科基金及海南省教育厅项目等课题80余项,出版著作70余部。

学院设有影视实验室、传播实验室、小品教室等,实验室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学院图书资料室藏书2万余册(含电子图书3000余册),征订各种中外学术期刊100余种。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专业创立于2005年,以培养戏剧影视编导及专业从业人员为目标。本专业具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4人,博士5人。本专业学生历年来多次在国家级、省级赛事中斩获奖项。2012年,在教育部、文联、上海市政府联合主办的第三届中国校园戏剧节中,参赛剧目《故去的亲人》获得优秀剧目奖、优秀组织奖和校园戏剧之星三项大奖。2013年,在北京戏剧家协会主办的金刺猬大学生戏剧节中,参赛剧目《常规与例外》获得最佳舞台设计奖和优秀剧目奖。2014年,在教育部、文联、上海市政府联合主办的第四届中国校园戏剧节中,参赛剧目《鹦哥岭》获得最佳组织奖和校园戏剧之星两项大奖。2015年,在金刺猬大学生戏剧节中,参赛剧目《冒充爱情》获优秀剧目奖。近五年中,本专业有40余人免试推荐或考取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厦门大学、吉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大学等高校硕士研究生,亦有部分同学进入英国、瑞典、香港等地高校深造。

二、专业介绍

1、绘画:进校后分国画、油画、版画、动画、雕塑等专业方向进行培养。培养具有绘画艺术创作、教学、研究等方面的能力,能在文化艺术领域、教育、设计、研究、出版等单位从事教学、创作、研究、出版、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专业技法、创作、电脑美术设计、中外美术史等。

2、视觉传达设计:进校后分平面设计、包装设计等专业方向进行培养。培养具有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研究等方向的知识和能力,能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设计等部门从事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装饰壁画、设计基础三大构成、专业技法与材料、专业专题设计、中外艺术设计史、电脑美术设计、艺术设计理论等。

3、环境设计:进校后分室内设计、景观设计等专业方向进行培养。培养具有环境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研究等方向的知识和能力,能在环境设计教育、研究、设计等部门从事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设计基础三大构成、专项环境设计及理论(包含室内环境和室外景观)、艺术设计史、计算机辅助设计、艺术设计理论等。

4、服装与服饰设计:培养具有市场意识、艺术创意、服装品牌策划、流行信息预测、版型及工艺制作和化妆等能力,能够从事服装设计、管理、经营、教学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设计基础三大构成、中外美术史、服装效果图、男女服装设计、职业装设计、 板型设计、工艺制作、面料再造、服装CAD设计等。

5、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培养具有在服装设计、服装展示、服装表演及编导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设计等部门从事服装设计、服装展示、服装表演等方面的教学研究、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形体训练、服装表演、表演编导、音乐欣赏、时装摄影、化妆、表演策划、服装制版基础理论、服装平面设计、服装设计学、服装CAD/CAM、服装材料学、中西方服装史、民族服饰等课程。

6、音乐表演:设有声乐、器乐等专业方向,培养具有音乐表演、音乐创作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和机构从事表演、教学、音乐创作及音乐研究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钢琴、器乐、音乐基础理论、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音乐欣赏、和声、复调、作曲技术理论等。

7、舞蹈编导:培养具备舞蹈编导、教学、表演能力的专业人才,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舞蹈表演、编创等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舞蹈基本训练、素材组合训练、舞蹈编导、中国古典舞身韵、现代舞基础等。

8、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培养掌握戏剧、戏曲舞台和影视创作基本理论,了解不同剧本文体特征,具有电影、电视剧、话剧剧本创作和编导能力,能在戏剧戏曲和影视相关学科领域从事创意策划、创作、研究、教学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主要课程:中国戏剧史、外国戏剧史、视听语言、中国电影史、外国电影史、中国文学、外国文学、摄影与摄像、话剧影视剧本写作、影视片分析、影视编辑与制作、导表演基础、纪录片创作、中外经典剧作导读、新媒体电影等。

三、专业考试科目和评分标准

1、绘画

考试科目:素描(人物头像默写)、色彩(静物默写)。

评分标准:满分200分,素描、色彩各100分。

2、视觉传达设计

考试科目:素描(人物头像默写)、色彩(静物默写)。

评分标准:满分200分,素描、色彩各100分。

3、环境设计

考试科目:素描(人物头像默写)、色彩(静物默写)。

评分标准:满分200分,素描、色彩各100分。

4、服装与服饰设计

考试科目:素描(人物头像默写)、色彩(静物默写)。

评分标准:满分200分,素描、色彩各100分。

5、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

考试科目:

A、形体观测:要求穿泳装、赤脚,形体测量、形体观察要求做规定动作、往返走;

B、台步表演:要求穿高跟鞋、泳装,跟音乐往返走台步;

C、才艺展示:舞蹈、健美操和艺术体操任选一项,要求自备录音带或CD、道具和服装,测试时间3分钟。

评分标准:满分200分,其中形体观测100分、台步表演50分、才艺展示50分。

6、音乐表演

(1)声乐方向:

考试科目:A、视唱;B、声乐 (演唱自选歌曲一首,中级以上程度)。

评分标准:满分100分,视唱20分、声乐80分。

(2)器乐方向:

考试科目:A、视唱;B、器乐演奏(演奏中级以上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评分标准:满分100分,视唱20分、器乐演奏80分。

7、舞蹈编导

考试科目:软开度及技术技巧能力测试、舞蹈表演(舞蹈片段或组合,自备录音带或CD)。

评分标准:满分100分,其中软开度及技术技巧能力测试40分、舞蹈表演60分。

8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

考试科目:考试形式为笔试。科目一、故事写作;科目二、文艺常识(40%客观题,60%主观题)。

评分标准:满分200分,每个科目100分。

考试时间:科目一为90分钟,科目二为90分钟。

四、招生计划、授予学位、学制和收费标准


(说明:1、各省具体计划详见 2016 年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如有变动,以最新批文为准。2、招生报名、专业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当地考点公布为准,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www.hainu.edu.cn/zhaosheng及时发布和更新。)

五、报考条件

1、符合生源省 2016 年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的艺术考生(分艺术文理科的省份,仅招艺术文考生)。

2、参加 2016 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原则上为英语语种考生。

3、除海南省外,其余11省组织专业统考的,考生必须参加所报考我校专业相应的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

4、考生不能跨省考试,且只能报考 1 个专业(方向),并按照报考专业(方向)进行考试。

5、身体条件:报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考生要求无色盲;报考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学习音乐、表演和舞蹈的身体条件。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考生要求女生,身高 1.70 米(含)以上,符合专业模特要求的基本条件。其他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考生参加报名考试所需材料

按生源省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件(如省统考准考证、合格证);身份证和我校准考证;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正面照片2张(仅手工报名省份考生备)。

七、省外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查询和合格证发放说明

所有应试考生专业成绩都在学校网站公布。我校对同一省份考生按专业(方向)考试成绩统一排名,按照招生计划数的 4 倍向成绩合格考生发放《海南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可在 4 月 5 日后访问学校网站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于 4 月 15 日至 5 月 30 日自行在网上打印合格证。

八、通过原则

1、无单科成绩要求,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普通一本批次控制线的 70% 以上(含 70%)。其他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艺术类相应批次控制线。

2、海南省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同一轮投档的考生,按照海南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通过;其他省考生须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如考生所在省组织专业统考,考生必须参加所报考我校专业相应的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根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按照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通过,若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优先通过文化课分数高的考生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考生。

3、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高考体检表的身高结果必须是 1.70 米(含)以上。

4、海南省考生需参加海南省艺术专业统考并合格,其他省份考生只能填报校考合格证上的专业。

5、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编制计划时相应专业计划设置为 0 ,合格考生可以填报志愿,若达到我校通过标准,则使用学校预留计划予以通过。

6、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新生复试。凡发现专业考试有舞弊行为,不参加新生复试,或复试不合格且复试的专业水平严重达不到原专业考试水平的考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九、2015年通过批次和各省文化课划线

1、河南省在艺术本科 A 段通过,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为352分,其余专业为296分;

2、山东省在本科提前批通过,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为398分,其余专业为332分;

3、甘肃省在艺术本科一批通过,文化分数线为200分;

4、安徽省在校考艺术本科一批通过,文化分数线为350分;

5、山西省在提前艺术体育本科批通过,文化分数线为300分;

6、湖南省在艺术类本科批通过,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为375分,其余专业为312分;

7、江西省在提前本科批通过,文化分数线为200分;

8、福建省在艺术类本科批A通过,文化分数线为300分;

9、浙江省在A艺术前列批通过,文化分数线为 350分;

10、江苏省在艺术公办1小批通过,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为220分,其余专业为180分;

11、海南省在本科提前批通过,文化分数线为384分。

12、湖北省在本科提前批通过,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为365分,美术类专业285分,音乐类305分,舞蹈编导240分;

另:2016年通过批次将于4月份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2016年各省文化课分数线以当地划线为准。

十、相关招生信息和通过结果公布渠道

海南大学网址:http://www.hainu.edu.cn

海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www.hainu.edu.cn/zhaosheng

十一、联系方式

1、海南大学招生办公室:0898-66266469、66260171(传真),邮编:570228; Email: 66266469@163.com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 58 号海南大学招生办

2、海南大学艺术学院办公室:0898-66279207、66183550(传真),邮编:570228;Email: yishuzsbgs@sina.com,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艺术学院

3、海南大学人文传播学院办公室:0898-66289175,邮政编码:570228;Email: rwcbxy@hainu.edu.cn,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人文传播学院

4 、海南大学纪检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0898-66183734,邮政编码:570228;举报信箱: jiwei@hainu.edu.cn。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纪检监察处。

此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在校园网上公布。上述内容如与国家和相关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和省级招生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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