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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音乐学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天籁教育 时间:2016-01-14 作者:艺考培训
喜报

音乐学专业自建校成立以来就具有强劲实力,现拥有一批学养深厚、具有国际视野的优秀中青年教师,90%教师学成于欧美著名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在专业教学上,无论主、副项,都坚持一对一的小课教学,以保证高水平培养人才的质量。现与奥地利维也纳音乐表演与艺术大学、美国曼菲斯大学、中阿肯色大学、特拉华大学、科罗拉多州立大学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每年都有学生出国交流学习。音乐学系现有高水准的交响乐团和歌剧实验中心,并多次赴奥地利、美国等国演出。

音乐学专业培养上分音乐教育和音乐表演两个专业方向,其中音乐表演方向分钢琴、声乐、管弦乐三个招考方向,音乐教育方向为钢琴声乐一个招考方向。音乐学系还设有艺术语言学博士点、音乐学硕士点、艺术硕士(MFA)。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综合人文素质,高水平专业技能和艺术素质,较高的音乐鉴赏和表演能力,较强的研究和创造能力,能够胜任各类学校的音乐教育工作或从事音乐表演、编辑、研究等其他音乐文化事业的专业人才,为培养音乐家、音乐教育家奠定基础。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音乐学,本科,学制四年,学费每学年10000元。2016年招生计划暂定56人,设四个招考方向,具体为音乐学(钢琴声乐方向,原音乐教育)20人,音乐学(钢琴方向)4人,音乐学(声乐方向)6人,音乐学(管弦乐方向)26人(最后以各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如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音乐学类统考,则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获得本科报考资格。

四、专业考试

1、上海市生源考生必须参加上海市组织的音乐类专业统考,我校承认上海市统考成绩。其中报考我校音乐学(钢琴方向)、音乐学(声乐方向)、音乐学(管弦乐方向)的考生还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科目为专业、乐理、听音、视唱。考试内容见下表中“考试科目与要求”,具体时间和地点见我校上海考点的考试时间和地点。报考我校音乐学(钢琴声乐方向,原音乐教育)的上海市考生不需参加我校专业考试。

2、非上海生源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可在我校设立的各考点参加,复试统一在上海举行。

五、报名方法与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1、我校实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的办法报名。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按要求准确无误地填写信息并打印报名表,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时间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截止到各考点现场确认结束前一天。

2、报名确认材料:本人身份证、省艺术统考准考证复印件、报名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一寸报名照两张、报考费(报名费20元、考试费每门50元)。

3、考生只能参加我校其中一个考点的考试。如参加多个考点多次考试的,我校只承认前列次考试成绩。考生生源所在省份我校设有考点的,必须在所在省份考点参加考试。

4、现场确认:携带报名确认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确认,不接受提前确认和函报。

注:1、参加山东省考点的考生还必须在山东省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sbm.sdzk.gov.cn/art)进行报名、缴费(时间为2016年1月18-29日,1月30日开始网报系统关闭)。考试前一天请自行下载打印校考准考证。考试地点见网上打印准考证为准。设有考点的省份的考生必须在本省考点参加初试。

2、参加外地考点初试进入复试的发榜通知将在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www.zsb.ecnu.edu.cn/)或在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系网站(http://music.ecnu.edu.cn/)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六、计分与通过原则

1、专业成绩计分办法:

音乐学(钢琴声乐方向,原音乐教育):专业最后成绩以复试成绩为准,满分为400分,各单科满分为:声乐100分、钢琴100分、乐理100分、视唱40分、听音60分。总成绩计算公式:专业总成绩=[主项×50%+副项×35%+乐理×5%+(视唱+听音)×10%]×4,声乐与钢琴成绩高的一门自动确认为主项,成绩低的为副项。上海考生按参加上海市音乐类统考成绩重新计算,要求统考项目必须为钢琴和声乐(通俗唱法除外),钢琴和声乐两门统考成绩中高的一门确认为主项,成绩低的为副项。我校将按主项50%,副项35%,乐理、视唱练耳共15%的比例重新计算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主项×50%+副项×35%+乐理×7.5%+视唱练耳×7.5%]×4。

音乐学(钢琴方向)、音乐学(声乐方向)、音乐学(管弦乐方向):专业最后成绩以复试科目中专长成绩为准,满分为100分。各单科满分为:专业100分、乐理100分、视唱40分、听音60分。考生乐理、视唱、听音成绩须合格,合格线为各科总成绩的40%。

2、合格证颁发:

学校按考生不同报考方向,依据考生的专业最后成绩从高到低和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并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备案,同时向学生寄送专业校考合格证。如考生所在省份有音乐类统考,还须取得省级统考的专业合格证,否则校考专业合格证作废。上海考生报考音乐学(钢琴声乐方向)无校考要求,考生直接凭市统考合格证报考即可。

3、通过原则

考生须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通过时不分文理科。

音乐学各方向以专业考试成绩70%和文化考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考试成绩×7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30%],以合成分为主要依据,按各招考方向从高到低择优通过。

考生可兼报不同招考方向,通过时按各招考方向分类通过。

七、其他

1、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的艺术类查分系统查询专业考试成绩。我校同时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送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学校不接受电话查分。特别提醒:考生现场确认的时候务必记住我校给予的准考证号,以备以后查分使用。

2、咨询电话:招生办公室:021-62232212;音乐系:021-54345320。本科招生网 www.zsb.ecnu.edu.cn;

音乐系网址 www.music.ecnu.edu.cn

3、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委监察部门、招生行政部门、社会各界监督。学校纪委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21-54344651。

4、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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