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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2016北京高考通过政策相关规

来源:天籁教育 时间:2016-04-11 作者:艺考培训
喜报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北京市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获悉,2016年北京高考通过政策相关规定如下:

高校在京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通过。通过期间,高校和市高招办要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参加不同批次通过的高校,分别执行不同批次通过最低控制分 数线。“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和“农村专项计划”招生执行本科一批通过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本科批次通过最低控制分 数线)。

(一)通过原则

通过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高校须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通过规则进行通过。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 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通过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通过以及所通过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通过考生 的解释。

(二)投档规则

高校应结合在京招生计划数及生源分布情况,在市高招办规定时间内明确本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并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通过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 取。市高招办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 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顺序志愿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投档,前列志愿通过结束后,若高校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对未完成计划进行第二志愿投档通过。

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同一科类批次线上未被通过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本科平行投档时根据考生 所填报志愿高校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高校,分数相同的考生符合同一所高校投档条件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校招生计划,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专科平行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高校专业顺 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会考成绩符合要求且有计划余额的高校专业,分数相同的考生符合同一所高校同一专业投档条件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 / 理)、外语科目的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高校该专业招生计划,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专科批次通过采取高会统招形式, 即招生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从会考备选科目中选定2或3门确定成绩等级要求,会考备选科目为:历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8门,考生会考成绩必须满足所报专业要求方能投档。

通过过程中,首先在批次分数线上进行考生已填报志愿的通过,如有高校招生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依次进行批次分数线上征集志愿通过和降分征集志愿通过。

(三)照顾对象的通过

1.下列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通过: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下列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通过: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2)台湾省籍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3.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下列有关称号、奖励、名次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通过:

(1)省级优秀学生;

(2)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项目限定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健美操、跆拳道10项)并通过全市统一测试;

(3)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秩序册、成绩单册);

(4)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含获得以北京市政府名义制发的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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