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省高考填报志愿相关规定
为做好考生填报志愿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填报志愿时间安排
今年贵州省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9日00:00至7月2日18:00,即高考成绩公布并划定相关通过批次最低投档分数线后,考生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本科和高职(专科)批次志愿。
二、艺术类通过批次顺序
1.
美术类:(1)梯度志愿本科院校→(2)平行志愿本科院校A段→(3)平行志愿本科院校B段(独立院校和民办院校)→(4)兼报的文史、理工类本科院校(不含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本科)→(5)
平行志愿高职(专科)院校→(6)兼报的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院校。
2.
艺术类(不含美术类):⑴前列批本科院校→⑵第二批本科院校→⑶第三批本科院校→(4)兼报的文史、理工类本科院校(不含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本科)→(5)艺术高职(专科)院校→(6)兼报的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院校。
三、志愿设置
2016年除美术类梯度志愿、艺术类(不含美术类),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次及特殊类型招生未实行平行志愿,其他各科类(含体育类、美术类平行志愿院校)、各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
四、平行志愿投档要求
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的办法。投档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时首先按考生总分(美术类为专业统考成绩、文史理工类为高考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顺序依次进行检索,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05%左右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放档案。
美术类平行志愿投档时,先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考生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合计总分位次排序,若文化合计总分位次相同,艺兼文考生优先。
五、填报志愿有关要求
(一)体育、艺术类招生
1.考生参加体育专业考试,其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达到相应本、专科最低通过控制分数线,可填报体育院校(专业)。
2.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学校单独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合格的考生,可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
(1)全省艺术统考专业合格的考生可填报:①省内院校同类相关专业;②使用我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外院校同类相关专业。
(2)报考非全省艺术统考专业的考生,可直接填报专业考试合格的院校(专业),也可填报使用该校专业考试成绩的其他院校(专业)。
(3)报考在我省无指定招生计划院校(专业)的艺术类考生,其志愿填报在“美术类梯度志愿本科院校”或“艺术类前列批本科院校”栏内。
3.填报体育、艺术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批本科院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文史、理工类志愿。
4.今年,我省美术类除“梯度志愿本科院校”批次外,其他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填报美术类志愿的考生,不可跨科类填报其他艺术类专业志愿,跨科类填报志愿无效。
“梯度志愿本科院校”使用校考成绩或使用统考成绩不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平行志愿本科院校A段” 、“平行志愿本科院校B段”
、“平行志愿高职(专科)院校” 均使用统考成绩且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5.音乐类招生专业主要有:(1)音乐学;(2)音乐学(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及少数民族特色等小方向);(3)音乐表演;(4)音乐表演(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及少数民族特色等小方向),并按照与其相对应的统考成绩投档。
(二)师范类大学定向招生
1.按照教育部规定,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在我省招收免费师范生,体育、艺术类通过安排在“体育、艺术(不含美术类)前列批本科院校及美术类梯度志愿本科院校”进行。
2.凡拟填报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须在2016年6月24日至6月26日到户籍所在市(州)教育局签订《贵州省免费教育师范生报考协议书》。
3.通过时,省招生考试院将根据各市(州)教育局汇总的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并根据考生志愿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择优通过,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未签订协议的考生,不予投档。
(三)相关政策说明
1.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按照《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黔民府发〔2012〕63号)经审查为限制报考的考生,填报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美术类志愿,按黔招委〔2016〕15号文件执行;填报其他艺术类志愿按照黔府办发〔2012〕63号文件执行。
2.政策照顾加分类别:一类为报考所有院校加分,另一类仅限于报考省内院校加分,考生填报志愿时要认真阅读《贵州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了解我省政策照顾加分的类别和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