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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传媒学院招生政策解析

来源:天籁教育 时间:2016-06-27 作者:艺考培训
喜报

学校简介:

浙江传媒学院素有“北有北广,南有浙传”之称,是目前全国培养广播影视及其他传媒专门人才的主要基地之一,中国第二大传媒类专业院校,中国十大影视学院之一。建校30多年来,学校凭借强劲的传媒教学实力为中央和地方传媒行业输送了大批专业人才,成为我国传媒高校界先锋。朱丹、李维嘉、李响、戚薇等实力派主持人和优秀演员均出自本校。

一、招生计划

二、通过原则

1、各专业通过原则说明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通过原则: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60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3:7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通过,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通过。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英汉双语播音)通过原则:英语单科成绩105分以上(含),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60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3:7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通过,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通过。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法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日汉双语播音)通过原则:英语单科成绩95分以上(含),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60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3:7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通过,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通过。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媒体创意)、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编剧与策划)、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影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视摄像)、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照明艺术)、摄影专业、录音艺术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通过原则: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70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通过。其中,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编剧与策划)、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浙江省承认相对应省统考成绩,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通过。

表演专业通过原则: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6:4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通过。浙江省承认省统考成绩,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通过。

动画专业、动画专业(漫插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人物形象设计)通过原则: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5:5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通过。浙江省承认省统考成绩,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通过。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通过原则:考生英语单科成绩95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5:5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通过;浙江省承认省统考成绩,英语单科成绩95分以上(含),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通过。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高考志愿的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音乐剧)、舞蹈编导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通过原则: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6:4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通过。浙江省承认相对应省统考成绩,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通过。

文化折算分=考生高考总成绩÷考生所在省普通类本科一批通过控制分数×100。浙江、上海、江苏、新疆、云南、海南等省份以各省具体相对应比例系数进行折算。

实行全国计划的专业,浙江省外的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人数不超过本专业计划总数的15%。

2、 相关专业综合分计算方式(专业满分以100分计):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日汉双语播音):综合分=专业分×30%+文化折算分×70%

动画、动画(漫插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综合分=专业分×50%+文化折算分×50%。浙江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通过,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计算。

表演、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编导(音乐剧)、艺术与科技:综合分=专业分×60%+文化折算分×40%。报考音乐表演(西洋乐)仅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倍大提琴器种;报考音乐表演(民乐)仅限古筝、二胡、琵琶、扬琴、竹笛、打击乐器种。浙江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通过,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计算。

浙江省承认相关类别省统考成绩的专业综合分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折算。上海、江苏、新疆等省份以各省具体相对应比例系数进行折算。

3、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通过,即先通过院校前列志愿的考生,若前列志愿不满时,再通过院校第二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招生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4、我校通过专业时设一定的分数级差,实行专业志愿级差方式,前列、二、三、四专业志愿间文化分级差为5分,第四、五、六专业志愿及服从志愿视为平行志愿。其中,浙江省艺术类第二批专业,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5、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院(招生办)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根据考生加分后的成绩,按照专业通过原则,综合考查德智体状况和相关单科成绩进行通过。其中,认可四川省少数民族加分项目,但分值最高为20分。

6、通过原则中单科成绩要求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7、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日汉双语播音)、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媒体创意)、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摄影、录音艺术等15个本科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参照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实行全国计划,并由学校自主划定艺术类文化分数线。艺术类前列批一般均为传统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除外,如福建省等)。

8、考生持有近两年内获得的国家一、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通过。本院尤其欢迎各省、市少体校及应届高中毕业生在田径、健美操、武术、篮球、网球等方面确有专长的考生报考。

9、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最终通过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通过。

三、有无奖学金支持?是否可以转专业?

入校时学生可以按随通过通知书寄出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入校后还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此外学校还为这些同学提供大量的勤工助学岗位。

新生入学后,一般大一下学期学校会启动转专业工作,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同学,可以提出申请。

四、2015年浙传专业及文化通过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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