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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省内)

来源:天籁教育 时间:2017-01-06 作者:艺考培训
喜报

一、培养目标

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级艺术专门人才和艺术师资。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山东省规定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

(一)山东省省内考生不得在外省考点参加考试。

(二)专业报考条件

1.文理科要求:我院除招收普通高考报考科类为艺术(文、理)的考生外,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为非艺术类专业,招收普通文史类和理工类学生。

2.性别要求:我院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音乐学(师范类)、舞蹈表演、表演(时装模特表演)专业有男女比例要求;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专科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3.山东省2017年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线上30分的考生,方可报考我院绘画、中国画、雕塑、美术学(师范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本科专业。

4.动画专业达到山东省2017年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成绩的考生方可报考。

5.表演(时装模特表演)专业:要求女生170CM(含170 CM)以上,男生180CM(含180CM)以上。

6.报考其它专业的考生只需持《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即可报考。

(三)报名须知

我院实行网络报名,请考生登录山东艺术学院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sdca.edu.cn),认真阅读考生注意事项,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网上缴费后打印《2017年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测试准考证》。无需现场确认。

(四)报名时间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春节前2017年1月12日-1月19日,春节后2月3日-2月13日。各专业具体报名起止日期详见报名系统和学校官方网站公告。报名结束时间均为截止日下午5点。

四、考试

(一)专业考试

1.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2017年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测试准考证》参加考试,三证不全或姓名不符者不准参加考试。

2.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本科专业不组织专业校考,认同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要求达到本科合格线线上30分。

3.摄影、艺术设计学、绘画(鉴定与修复)本科专业不组织专业校考,认同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本科合格成绩。

(二)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三) 文化考试

专业合格考生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考试。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国际艺术交流学院中俄、中韩相关项目的专业除外),请考生斟酌。

五、打印专业成绩单

学校将根据专业成绩及合格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4月中旬将上网公布考生成绩。考生可登陆网址zsbgs.sdca.edu.cn进入“校考成绩查询系统”查询考试结果,打印成绩单。合格考生不再寄发专业合格证。

六、通过办法

我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通过。

●本科通过办法

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规定,我校为29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文化通过控制分数线。

(一)本科通过原则

(二)科类批次通过说明

1.艺术文理兼收的专业,通过时不单列文理计划数,线上考生统一排序通过。

2.按鲁招考〔2012〕134号、鲁招考〔2013〕115号文件规定,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两个专业招生要求须按教育部教高函〔2009〕25号、教育部教学司〔2013〕13号文件规定执行。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面向全省招收普通文史类、理工类学生,不组织专业考试。通过批次在本科二批。

●专科通过办法

按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规定,我校所有专科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

1.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中外合作)、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专科专业与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相对应,通过时依据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按山东省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通过。

2.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影视多媒体技术(媒体制作)(中外合作)专科专业,通过时按文化成绩排序通过。

●备注

以上本、专科通过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现象,将按照以下通过原则执行:

1.按专业成绩排序通过的专业出现并列现象时取文化成绩高者。

2.按结构分成绩排序通过的专业出现并列现象时取文化成绩高者。

七、其他几项规定

1.在我校专业考试中有违规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或原单位。

3.专业考试期间,部分专业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不参加体检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届时公布需查体专业)。

4.2017年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山东省发改委和山东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计划为准。

5.自2017级始,学校拟按学分制方式培养,收费标准按山东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八、2018年专业招生变化及要求

2018年起,报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达到2018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以上,方可报考。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和安排,继续扩大艺术类统考专业范围,2018年起,文学编导类专业实行全省统考。

九、本校招生信息暂以本简章和学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如遇有上级政策调整及其他变化,以本校2017年发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十、招生咨询电话:0531-86423300 ;0531-8642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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