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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西艺术学院舞蹈专业招生简章(含考题)

来源:天籁艺术学校 时间:2016-01-07 作者:艺考培训
喜报

一、学院简介

广西艺术学院(Guangxi Arts Institute),简称“广艺”,坐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学校始建于1938年,其前身为广西省会国民基础学校艺术师资训练班。学校是全国六所省属综合性艺术院校即中国六大艺术学院之一,是中国华南地区唯一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二、招生名额

2016年我校面向全国预计招收全日制本专科生3100名(其中本科2900名,高职专科20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招。

三、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2.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生;(4)在以往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被认定为作弊,且作出暂停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处罚决定的考生;(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 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1)舞蹈类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肢体无残疾等妨碍学习和表演的疾病。

(3)同一考试类别中的专业有不同身体要求的,通过时,根据考生成绩、高考体检结果、专业志愿和专业要求,择优通过。如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报专业的要求,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调剂到同一考试类别的其它专业通过。对不服从专业调剂通过的,作退档处理。考生应根据自身条件及成绩慎重选择专业。

(3)因各省对不同学科申报教师资格人员身高等条件要求不同,对今后有意向申报教师资格的考生,请在报考前予以了解后慎重选择专业。

四、报名办法

(一)我校考点设在广西、湖南、湖北、广东、河南、江西、山东、江苏、山西、河北、安徽、甘肃、浙江、重庆、福建、黑龙江等16个省。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报名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本省不设考的专业,可选择我校设考的南宁考点或甘肃省考点报考,其余省份不受理报考)。不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只能选择我校设考的南宁考点或甘肃省考点报考,其余省份不予受理报考。

(二)考生按考试类别报名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可以兼报同类别的所有专业。外省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考试类别;广西考生在考试不冲突的前提下,可兼报不同的考试类别。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广西考生:

登录我校招生资讯网“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打印《报名确认单》,按照《报名确认单》上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网报时间:1月1-7日,考试时间:1月17-22日)

2. 外省考生:

(1)设有考点省份的考生:如考点为系统报名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2016年高考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证(简称《省艺术统考证》,按所在省考点的规定和程序报名。如考点为手工报名的,还需附上填写好的《广西艺术学院2016年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可在我校招生资讯网下载)、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不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凭填写好的《广西艺术学院2016年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可在我校招生资讯网下载)、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和《省艺术统考(联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按所选择省份考点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报名。

五、专业考试

(一)考生按考点规定凭本人身份证、我校《专业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

(二)我校本科专业中,除广告学、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建筑学专业面向普通高考本科第二批次文、理科类考生招生无需参加专业考试外,其余本科专业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高职专科专业,通过时直接使用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三)考生只能参加一次专业考试。如果同一个专业考生多次参加考试,最终成绩以前列次考试成绩为准。

(四)凡属省统考(联考)不涉及的本科专业,考生无需参加省级专业统考(联考),可直接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广西统考不涉及的专业有: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音乐表演(民族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舞蹈表演(国标舞)。如各省对报考专业有统考(联考)达标要求的,按该省的规定执行。

(五)对在我校专业考试有违规、作弊等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六)考生于2016年4月中旬登录我校招生资讯网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成绩。专业成绩合格者,学校寄发《专业招生考试合格证》。专业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按所在省份规定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六、舞蹈学院专业考试内容

1、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表演与教育)、舞蹈表演(现代舞)

①基本功综合性组合(面试):主要考核开软度、体能素质、各类单一性跳、转、翻动作技术技巧、综合性组合等。(3分钟内)

②民间舞组合或舞蹈剧目(面试):自备民间舞组合或舞蹈剧目作品1个,要求舞蹈动作风格与规格的把握程度及动作的协调性、流畅性、乐感及综合表现力较好。自备舞曲音乐碟。(3分钟内)

2、舞蹈表演(国标舞)男女比例1:1

①基本功综合性组合(面试):主要考核开软度、体能素质、各类单一性跳、转、翻动作技术技巧、综合性组合等。(3分钟内)

②国标舞(拉丁舞或摩登舞,面试):自备国标舞、拉丁舞或摩登舞作品1个,可单人或双人组合进行表演。自备舞曲音乐碟。(3分钟内)

3、舞蹈编导、 舞蹈表演

①基本功综合性组合(面试):主要考核开软度、体能素质、各类单一性跳、转、翻动作技术技巧、综合性组合等。(3分钟内)

②民间舞组合或舞蹈剧目(面试):自备民间舞组合或舞蹈剧目作品1个,要求舞蹈动作风格与规格的把握程度及动作的协调性、流畅性、乐感及综合表现力较好。自备舞曲音乐碟。(3分钟内)

③即兴表演(面试):据现场抽取音乐片断试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舞蹈编排并表演。主要考核考生对音乐形象的扑捉及音乐情绪意境的理解能力,运用舞蹈动作进行即兴编排并表演的能力。(3分钟内)

七、通过

(一)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外省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可自主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通过控制分数线,如各省对艺术类文化最低通过控制分数线另有要求的,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规定执行。通过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通过。(具体通过办法详见《广西艺术学院2016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二)华侨及港、澳、台考生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资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联招办的要求,政审体检合格,按有关规定择优通过。

(三)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复查合格者方能取得正式学籍,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获得学籍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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