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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内各院校2024艺术类专业规则

来源:天籁教育 时间:2024-06-03 作者:艺考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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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是,四川省以下各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源自2024年招生章程,本文不涉及教育部批准的“30+18”所部分独立设计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院校)的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具体录取规则详见各院校招生简章。部分院校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尚未公布,大家可以参看2023年的简章。


一、四川大学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类(绘画、中国画)、书法学、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理论研究)。

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理论研究)专业在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并执行该批次录取规则,报考考生无需参加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能转非艺术类专业。其他艺术类专业具体报名条件、录取原则等详见《四川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1.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50%+(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满分)×50%。

3.艺术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4.进档考生的同分排序规则。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总和高者优先,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录取时,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不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排序录取;严格区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照文(历史类)/理(物理类)分别排序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有规定,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施的办法为准。

二、西南交通大学

设计学类(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绘画、音乐表演。

艺术类(含设计学类、音乐表演)等特殊类型入选资格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加分政策处理办法、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相对应类别的招生简章执行。

三、西南石油大学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相应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本校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四川省、重庆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上30分,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

若省级招办未作明确规定,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综合成绩投档,综合成绩的具体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专业统考满分)×5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在进档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若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省级招办规定的原则投档录取。同分条件下优先录取顺序为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

四、成都理工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要求身高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

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使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五、西南科技大学

设计学类(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表演。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学校认可艺术类省级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折算规则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若综合成绩相同,按各省级招考机构的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排序,若相关省份未明确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总分、外语、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六、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为艺术类专业,只招收美术类专业考生,专业成绩认同各省美术类联考成绩,考生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均需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美术类本科合格线。本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考生成绩的折算办法及排序录取办法执行生源省的相关规定。

七、四川轻化工大学

美术学(中国画、油画、雕塑方向)、视觉传达设计(文创与品牌、影视新媒体、彩灯与交互方向,含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室内设计、风景园林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表演、音乐学。

1、学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各省(区、市)相应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实行志愿优先按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出现投档成绩相同:按综合成绩或文化成绩投档,则以专业统考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专业统考成绩投档,则以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有的省(区、市)有明确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

2、学校音乐表演专业的钢琴与器乐方向只招收考钢琴、单簧管、萨克斯、二胡、小提琴、古筝、电子管风琴、圆号的考生。

八、西华大学

美术学、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音乐学、舞蹈表演。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若投档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低确定先后排序。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未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舞蹈表演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九、四川农业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

艺术类进档考生按投档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后的总分或按本省(市、自治区)考试院折算后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同分考生按专业成绩优先的顺序,依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十、西昌学院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

报考舞蹈学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艺术类专业录取,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


十一、四川师范大学

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戏剧与影视导演、表演(服装表演)、音乐学(含师范方向培养)、音乐表演(声乐、器乐、流行演唱方向培养)、舞蹈学、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书法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3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3米;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表演(服装表演)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82米,女生不低于1.70米。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四川省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书法学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书法学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四川省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其余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对于生源数大于计划数的艺术类专业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生源情况先划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此比例为100%。

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艺术类专业调配原则与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相同,在所有专业志愿安排结束后,将其调配至尚未满额的同类其它专业。

十二、西华师范大学

美术学(含免费师范)、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

艺术类专业认可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文化和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按照各生源省(市、自治区)考试院投档规则执行。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类)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配到尚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将作退档处理。

建议报考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十三、绵阳师范学院

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

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依据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原则进档到我校的艺术类专业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成绩高低排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高低排序录取;若文化成绩再相同时,则依次按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高低确定顺序录取。

专业按大类招生的学生,进校第一学年学习专业基础课,一年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在所在学院(类)范围内再选择专业方向。

十四、内江师范学院

美术学、美术学(免费师范)、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产品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书法学。

填报舞蹈表演专业的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填报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发音器官无疾病,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文化、专业成绩均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应批次的本科控制线。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综合分投档的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参照普通类录取规则);以专业成绩投档的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参照普通类录取规则);若省份有其他规定,则按照该省的其他规定执行。

对于投放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省(区、市),全部承认该省(区、市)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针对未单设艺术(文)、艺术(理)招生计划的省(区、市),按照进档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执行我校相对应专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十五、宜宾学院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

专业成绩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仅录取专业与文化成绩双上省控线考生。

1.在进档考生中,按投档成绩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排序录取及安排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再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音乐表演专业:声乐只招收民族、美声考生,器乐只招收钢琴、竹笛、手风琴、古筝、小提琴、二胡考生。

十六、四川文理学院

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书法学、广播电视编导。

1.认可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对应专业类别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2.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顺序。

3.所有艺术专业文理兼收,具体招收科类和计划数以生源地官方公布的为准。

4.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艺术类与体育类专业调配原则与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相同。

十七、阿坝师范学院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

学校艺术类四川省外按照生源所在地政策录取;四川省内,艺术类专业按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

十八、乐山师范学院

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声乐、器乐)、音乐学。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

按照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投档规则执行,对进档考生,不设专业级差,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其他省份按照生源省(市、自治区)考试院投档规则执行。

十九、西南财经大学

数字媒体艺术。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若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原则上予以录取。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若录取额满,对未达到录取条件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学校未完成的招生来源计划,将在生源所在地公开征集志愿录取。校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执行。患有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者,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不予录取。

二十、成都体育学院

舞蹈学、舞蹈表演、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在投档考生中,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十一、西南民族大学

美术学(师范)、绘画、雕塑、动画、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学校认可艺术类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及确定专业。

1.艺术类专业录取依据成绩:若生源省份有规定的投档综合成绩计算办法,进档考生按其生源省份投档综合成绩排序录取及确定专业;否则,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总分)×50}录取及确定专业。

2.艺术类专业录取依据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仍相同则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进档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3.音乐表演专业分为声乐和器乐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招生的种类为:美声、民族;音乐表演(器乐)招生的种类为:钢琴、手风琴、二胡、马头琴、大提琴、唢呐、琵琶。


二十二、成都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绘画、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音乐表演、音乐教育、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

艺体类考生专业成绩均采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艺术类参照四川省规定执行,体育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照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原则参照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二十三、成都工业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

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按总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二十四、攀枝花学院

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工艺美术、雕刻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进档考生录取办法: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考生根据各省投档成绩按照报考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十五、四川民族学院

美术学、视觉与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美术教育、书法学、音乐学、舞蹈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172cm~185cm,体重(kg)=[身高(cm)-105]×(1±10%);女生身高162cm~175cm,体重(kg)=[身高(cm)-110]×(1±10%);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7,无色盲,色弱,听力正常;口齿清楚、无口吃、舌短现象;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病。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面向四川省、甘肃省、山东省、河北省、河南省招生。使用生源省份统考成绩,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执行生源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并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专业、高考文化、外语、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四川省艺术类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必须同时达到四川省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据“多类兼报,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进档考生,以“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750/300)×50%”方式,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艺术类专业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在四川录取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考生按此章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执行),则依次比较专业、高考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尚未满额的其他专业,若艺术类专业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专业、高考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确定录取专业。对于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条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二十六、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艺术设计。

在四川省艺术专科批专业只限于美术与设计类考生,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专科同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据投档成绩,按照“多类兼报,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艺术类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满为止。总分相同优先录取顺序为艺术类专业成绩、文化成绩高分者。艺术类专业投档成绩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执行。

二十七、吉利学院

动画、设计学类(环境艺术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学(室内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表演、广播电视编导。

学校承认并使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后,采用“专业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学校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文化成绩同分时,则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的单科成绩进行排序录取。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同分录取排序原则,则遵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艺术类专业调剂原则与普通类调剂原则相同。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参照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执行。

二十八、成都艺术职业大学

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舞蹈表演与编导、音乐表演、美术、播音与主持、影视编导。

1.使用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类别统考专业成绩录取的本、专科专业,执行招生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规则。若省级招办未作明确规定的,按照我校在全国计划来源系统中编报并经招生省级招办核定的规则投档录取。对进档考生的录取,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

2.进档考生同分的排序规则:若投档成绩已显示了该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分值,则按照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显示的排序规则分值执行。若投档成绩没有显示该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分值,当投档成绩相同时,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总和高者优先;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其调配至尚未满额的同类别其它专业。调剂办法为:根据考生投档成绩的高低确定考生调剂的先后顺序,依次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相同类别专业,调剂专业顺序按计划缺额从小到大顺序安排。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二十九、四川传媒学院

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音乐学、音乐表演、录音艺术、戏剧影视导演、艺术管理、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漫画、雕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与科技、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新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专科:播音与主持、表演艺术、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舞蹈表演、音乐表演(民族、美声方向)、音乐制作、现代流行音乐(流行演唱)、影视编导、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影视多媒体技术、音像技术、人物形象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影视动画(动漫设计方向、数字动画设计方向)、广告设计与制作(平面广告设计与制作、影视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 、游戏艺术设计、摄影摄像技术、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

在录取时,艺术类根据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录取未满额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同分考生按照考生的位次分排序录取。

三十、成都文理学院

本科: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绘画、摄影、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广播电视编导。

专科:播音与主持、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广告艺术设计、动漫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对文化、专业双上线的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清”。使用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分仍相同,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他符合的对应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学校有权作退档处理。

当地省级招生部门有特别规定,按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十一、成都外国语学院

我校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科播音与主持、摄影摄像技术专业招收参加艺术类高考的考生,考生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统一组织的播音与主持类和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和文化考试,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关于播音与主持类和美术与设计类招生录取要求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投档总分同等情况下优先参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我校当前录取尚未满额的专业,且考生具备对应专业录取条件,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该专业录取原则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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