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考生成绩是否达到对应专业合格标准,以专业总成绩四舍五入取整后为依据。
2.表演专业总分400分,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总分350分,舞蹈表演专业总分300分,音乐表演专业总分200分。
3.音乐表演专业的合格考生,所考视唱、练耳各科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
4.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浴火重生 凤凰计划】天籁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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