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辽宁音乐类统考内容
音乐表演专业
演唱专业方向(美声、民族、流行)
统考分初试、复试。考试内容包括:
演唱:满分300分。考生自选曲目两首,总计时间不超过8分钟。考生不自带伴奏(流行演唱可带伴奏音乐),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
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演奏专业方向(非戏曲乐器)
统考分初试、复试。考试内容包括:
演奏:满分300分。考生自选相当于中级或以上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总计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用伴奏。
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考生需自备各种乐器(钢琴、大件打击乐器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