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5年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院校及专业介绍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百年著名学府,国家重点建设的综合性、有特色、研究型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办学性质为公办,全日制重点大学、“985工程”、“211工程”学校。
其艺术学科积累近百年历史,地位独具、历史悠久、学术之风优长,一批享有盛誉的艺术家如萧友梅、李抱尘、贺绿汀、洪深、老志诚、焦菊隐、卫天霖、吴冠中、张肖虎、蒋风之、启功等曾在此任教或学习。创建于1915年的手工图画科与音乐教习班乃中国高校艺术原初创建学科之一;复建于1980年的艺术教育系为中国重点高校艺术教育兼公共艺术最早建制;1992年改建之艺术系,是中国重点高校复合型艺术创建性学科之始;2002年成立艺术与传媒学院,是中国高校前列个全学科艺术学科汇聚、艺术与传媒结合的新兴学院,成为包容艺术学理论、音乐学、舞蹈学、电影学、美术学、书法学、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等多门类的综合艺术学科群。
学院设有国家首批“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我国高校首批具有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单位。现有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音乐与舞蹈、美术学等四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为北京市重点学科,电影学为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2012年获批全国首批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学院建有教育部创意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区,各本科专业均为北京市特色专业建设点,传媒与艺术实验教学中心为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院坚持“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的院训,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构建了个性化和体验性教学环境。学生充分享受国内最全艺术学科影音舞诗书画相互交融的艺术氛围。学院倡导人文关怀,鼓励艺术个性,其优良学风和深厚传统吸引着世界各地的优秀学子来此深造。在《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发布的中国大学研究生专业排名中,戏剧与影视学近年来一直位居前列;在其发布的中国大学本科专业排名中,电影学、舞蹈学专业连续多年名列前三名,音乐学、美术学等连续多年名列前七名。学院创办的“北京大学生电影节”到2014年已成功举办二十一届,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现招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博士后、高级访问学者和外国留学生等,致力于培养艺术创作与研究能力并重、人文与艺术素养深厚、具有国情意识和国际视野的艺术创作与艺术教育高级专门人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综合性、高素质人才培养体系保障了学生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和竞争优势。毕业学生职业分布广泛,遍及文化、艺术、传媒、创意、教育等相关领域,受到用人单位欢迎。学院重视拓展学生的国际化视野,与美国、日本、加拿大、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及香港、台湾等地区著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广泛的交流合作关系,以及本科生和研究生交换培养机制。每年均有来自世界各地的留学生攻读艺术类专业学位。学院多年来得到社会有识之士捐资助教支持,香港爱国人士田家炳先生捐资修建艺术大楼,为艺术教育人才培养和长远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
学院并承担由教育部、文化部指导,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电影学院两部三校联合实施的“动漫高端人才联合培养实验班计划”,每届从三校共选拔21名新生组班。2015级实验班将在北京师范大学各专业新生中经过二次选拔出7名学生加入动漫实验班,采用名师指导、小班教学、工作室制、跨校选课、学分互认等方式开展教学活动。通过前列学年教学在北京师范大学进行、第二学年教学在北京电影学院进行、第三学年教学在中国传媒大学进行、第四学年学生回到本校完成毕业实习和毕业创作(设计)的联合培养方式,实现三校优质教学资源的互补与共享。“动漫实验班”是导师指导下的开放式“宽口径、厚基础、重创意、强实践、宽视野、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与“三校一体、四年一贯、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培养机制。
现设有七个本科专业:音乐学、舞蹈学、电影学、美术学、书法学、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
舞蹈学专业
舞蹈系依托北京师范大学的综合人文背景和浓厚学术气氛,在中国舞蹈教育和研究领域始终居于前列,现设芭蕾舞、现代舞、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舞蹈编导及舞蹈史论六个课程方向,独立培养的本科、硕士、艺术硕士在国内外舞蹈大赛中荣获各种奖项。2010年建立了“开放式教学理念”引导下的现代舞蹈教育科研体系,提倡“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引导式教学方式,注重专业文化教育与专业技巧培养相结合,培养具有较高文化修养的表演、教学、编导、管理“四位一体”式的高级舞蹈创意人才。学生兼备舞蹈艺术实践、舞蹈演出市场管理、舞蹈教育和理论研究的知识与能力,可以在各级文化单位、大专院校、以及艺术机构,从事舞蹈教学、创作、研究、策划、管理等工作,是中国舞蹈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主干课程有:舞蹈表演与实践、中外舞蹈教学法、中外舞蹈文化史、舞蹈艺术理论、编舞技法、即兴创作、剧场创作、舞蹈艺术管理学、多媒体舞蹈等。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 符合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
2. 舞蹈学专业考生须于1995年9月1日之后出生,身高不低于160cm。
三、报名
1.网上报名:2015年1月1日-2015年1月30日,所有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报考者均须登录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bnu.edu.cn/admissio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填写、提交、打印《北京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
2.缴费方式:2015年1月1日-2015年1月30日进行网上缴纳:电影学、音乐学、舞蹈学、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四个专业报考者须网上缴纳初试费100元/人;书法学、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两个招生专业报考者须网上一次性缴纳初、复试及三试费共计260元/人。缴费办法参照《网上缴费办法》进行,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凡通过电影学、音乐学、舞蹈学、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四个专业初试考生,现场缴纳复试费80元/人;凡通过复试考生,现场缴纳三试费80元/人。
3.确认考试:2015年1月1日-2015年1月30日,音乐学、舞蹈学两个专业报考者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选初试时间段,书法学专业根据报名缴费时间系统自动安排考试时间,各专业考生都必须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电影学专业、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报考者无需自选初试时间段,缴费成功者2015年2月4日开始打印准考证。
4.特别说明: 所有专业均不得兼报。
四、专业考试
考试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考试准考证》、《北京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舞蹈学专业
五、通过原则
1. 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文化课考试)。
2.
各专业依据考生初试、复试、三试的专业考试成绩(满分750分),由高到低发放合格资格。考生须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admission.bnu.edu.cn/admission)查询考核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
3.
对舞蹈学专业考试成绩前三名,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考试成绩前两名、书法学专业考试成绩前列名,音乐学专业钢琴、声乐、器乐各方向专业考试成绩前列名,若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艺术类本科通过控制分数线,即予通过。
4. 对上述第3条通过原则所列考生之外的下列专业(含方向)考生,加设文化课单科(按满分150分计)和总分通过控制分数线。
舞蹈学:外语不低于50分。
5、述各专业(含方向)考生的文化课总分须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艺术类本科通过控制分数线。
6.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其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分文理科,满分750分)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计算综合成绩,分专业和专业方向按综合成绩排队,择优通过。
7.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排队择优通过。
8.所报考专业(含方向)有省级统一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 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方能按上述通过原则通过。
六、学费
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我校艺术类学生学费标准为: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10000元/学年,其他各专业(含方向)8000元/学年。
七、 联系办法
1.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电话:010-58807962
网 址:http://admission.bnu.edu.cn
2.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邮政编码:100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