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900-222
当前位置:联合聚考>>历年考题>>正文

2013年湖南音乐类统考内容

来源:天籁艺术学校 时间:2015-11-20 作者:艺考培训
喜报

音乐类统考

主科报考非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

1.主科(任报一类,占总分比例60%):

声乐(注:考试曲目必须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专业统考声乐考试规定曲目》(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中选定)

舞蹈(注:考试内容为基本功与舞蹈剧目)

钢琴

器乐

2.视唱10%

3.练耳(笔试,30分钟)10%

4.音乐基础理论(笔试,120分钟)10%

5.副科(注:主科为声乐的考生,副科从钢琴、器乐、舞蹈中自选一项;主科为非声乐的考生,副科一律考声乐)10%

音乐类专业考试,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具体考试科目根据主科所报类别的不同。主科报考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

1.理论作曲:和声(笔试,180分钟)25%

作曲(笔试,180分钟)25%

钢琴20%

2.视唱10%

3.练耳(笔试,30分钟)10%

4.音乐基础理论(笔试,120分钟)10%

天籁荣誉